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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 服务复工复产 强化火灾防控  
   

31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实抓细火灾防控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悉,2月份以来,福建、江西、浙江、山东、安徽、四川、湖南、陕西、江苏、河北等地先后发生厂房、仓库火灾,广东、贵州、河南等地发生较大亡人火灾,贵州省天柱县一门店火灾造成9人死亡,再次敲响警钟。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人流物流日益繁忙,加之冬春季交替,昼夜温差大,部分地区用电用火取暖,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消防救援局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将复工复产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全面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及时化解风险。坚持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实行现场检查和远程监控、线上监测相结合,加大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指导力度。对容易整改的火灾隐患,指导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指导企业严防死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针对近期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要推动街道、乡镇、基层网格力量和公安派出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切实严加防范。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文博单位、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除安全隐患、防控重大风险,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消防救援局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近期发生的企业火灾事故,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示复产复工企业、小微企业和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结合家庭亡人火灾,提示居家隔离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事项,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为重点,指导企业全面开展一次以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和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等“一懂三会”为重点内容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单位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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