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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智能化推动公正司法“双驱动”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 | ||
公安民警通过系统可以快速理清办案思路、列出证据清单;法院利用语音识别技术,案件庭审记录实现“机器换人”,用时缩短20%以上…… 信息化时代,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智能化是有力抓手和强大引擎。 2019年8月,贵州省委政法委将黔南州确定为政法智能化建设(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地区。随后,试点工作在黔南州贵定县、龙里县和瓮安县展开。 今年4月28日,贵州省政法智能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龙里县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总结推广政法智能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做法。黔南州立足实践、服务实战,坚持改革创新与科技应用双轮驱动,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益实现“双提升”,为全省全面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做出了积极探索。 目前,贵州省已全面启动推广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 智能化推动公正司法 “以前民警在勘查、取证、笔录、制作案卷等环节,有时凭个人的判断和取舍,难免有遗漏,事后也较难发现,有的问题甚至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才被发现。”采访中,贵定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刘锋打开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找到一起在办的盗窃案件,“你看,证据标准和证据规则都有相应的指引,需要民警干什么一目了然。” “案件缺少一份扣押清单。”记者注意到,当缺少信息或逻辑错误时,智能办案系统就会自动提示。 “智能办案系统除了让我们的执法办案行为数据化、智能化之外,还通过留痕的方式使之可视化,如果无视这些瑕疵选择通过,那么事后追责的时候就无处遁形了。”刘锋解释说,对于审核案件过程中,一些逻辑性错误,存在瑕疵的证据,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出,办案民警就能及时补充和整改。 “以前我们线下移送纸质卷宗既费时又费力,如今,制作好电子版后,轻轻一点按钮,就能移送到检察院、法院,数据实现共享后,他们不需要再次重复劳动。”贵定县公安局副局长邵新刚介绍。 传统模式下,100页左右的案件卷宗材料,办案民警通过手动上传、编目、组卷至少需要40分钟,而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中的“智能编目”功能,时间缩短至5分钟;公安民警送达换押证也从原来的公安、检察院、看守所来回跑腿,变成如今的网上一键换押,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截至今年4月,黔南州公安机关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辅助录入案件8468件,上传电子卷宗372159页,对4084件案件电子卷宗批注标签52910个;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33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81起。 邵新刚表示,政法智能化建设是化解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的务实举措,是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公正司法的必由之路。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威力大 在一起涉嫌容留卖淫案件中,公安机关对相关卖淫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被处罚人的签字捺印,单一证据校验模块认为该证据是瑕疵证据,并以红色进行重点标记,承办检察官可以直接对该份证据进行重点审查,保证了证据审查的精准性且节约了审查时间。 这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黔南检察机关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单一证据校验模块审理的一起案件。 单一证据校验模块主要针对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三性”进行智能校验,模块对所收集的每一个证据按照预设的规则进行校验后向检察机关承办人员进行重点提示和提醒,如缺少签字捺印、关联的文书等,该模块让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能直观地对可能存在的瑕疵证据予以重点审查。 “这就相当于给我们办案配备了一个智能助理。”贵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瑞瑞评价说。“再比如,以前公安移交过来的都是冷冰冰的纸质卷宗,现在是可视化的电子卷宗。以前光扫描上传就花去很多时间,现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已经对单一证据、证据链和全案证据进行了校验、审查和提示,给检察系统工作人员节省了大量时间。” 记者了解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助理功能”远远不止这些内容。它还能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评估、实现所有证据在庭审中的即时调取和当庭出示、为办案人员进行类案推送、形成同类案件量刑参考数据、自动生成各类文书、为办案人员推送知识索引等等。 “从我们检察院的使用情况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了刑事办案的网上运行和公检法机关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了一个新的办案流程,能及时发现证据中存在的瑕疵和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有效防范‘一步错、步步错、错到底’的情况发生;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人权意识得到大大提升。”李瑞瑞说。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今年3月16日,被告人宋某在龙里县看守所通过液晶大屏幕参加了庭审。虽然宋某未在法院庭审现场,但通过法庭内多个不同角度的摄像机拍摄高清画面,能清晰呈现出与被告人在法庭现场一样的效果。 “除了人可以通过大屏幕庭审,实物同样也可通过大屏幕作庭证。”龙里县人民法院信息科主任赵磊介绍,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让“数据多跑路”,免去了人民群众诸多“折腾”,提高了办案质效。 在政法智能化推进过程中,龙里县建成全省首家公监(监察)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真正解决了公监检法部门办案中存在的多头对接、物证不统一等问题,实现公、监、检、法部门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 记者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看到,这里设有交接区、阅证室、远程视证室、一般物品、大宗物品、涉爆涉毒、涉案生物、涉案车辆等涉案财物保管等多个功能区(室)。 “长期以来,公、监、检、法四家单位在涉案财物保管上都自行保管、移交、处置,涉案财物损坏灭失损耗风险时有发生,造成了人、财、物的不必要浪费,还影响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而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后,涉案保管质效大大提升,降低了涉案财物移送造成的风险,高效提升刑事侦查和诉讼审判效率。”龙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兵说. 截至今年4月,黔南州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办理换押案件1481起。3个试点县检察机关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处理案件216件,对电子卷宗批注标签1982个,向法院提起一审公诉案件3467起。3个试点县法院通过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处理案件106件,批注标签1066个。 “黔南州试点县对加快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贵州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陈刚表示,目前贵州已在全省全面推广政法机关全流程、全业务信息化、智能化办案,在该领域走在了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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